国开行宁波两宗违法遭罚 贷款监测不尽职分类不准确

中国经济网   2019-03-25 16:27

­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5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发布宁波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银保监罚决字〔2019〕18号)显示,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宁波分行”)存在贷款资金用途监测不尽职;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等违法违规行为。

­  宁波银保监局对其罚款人民币5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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