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 前三季降近7%
泉州晚报 2016-12-13 18:11
记者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获悉,今年前三季度,泉州市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6.92%,下降率排在全省第三位,节能工作进展顺利,为泉州市“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打好开局。
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我市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把好新上项目能评关,深化工业企业对标行动,开展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工程,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节能重点项目等工作措施,推进全市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据了解,我市加快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改造。市、县两级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通报进展情况,并将燃煤锅炉改造完成情况列入市对县(区、管委会)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书主要内容。积极引导企业选择改用电、天然气、生物质成型燃料以及水煤浆、煤制气洁净燃烧等洁净煤技术方式开展清洁化改造。
同时,对年节能量达300吨标准煤以上4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改造项目,市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按资金管理办法给予奖励,减排专项资金优先安排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项目。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引导企业、社会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建立以市场为主的长效机制实施锅炉节能技术改造。
截至今年10月,泉州市完成燃煤锅炉整治420台,完成2014-2017年度总任务数的210%,超过“2016年完成整治任务的75%”目标要求。(记者黄文珍 通讯员庄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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