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盛世股权私募基金五宗违规 向不合格投资者募资

中国经济网   2019-06-24 18:41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4日讯 中国证监会近日公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8号显示,珠海横琴新区盛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股权”)存在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个人募集资金;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最低收益;未落实投资者风险评估要求;未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不按照约定履行职责五宗违法违规行为。时任盛世股权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梁葆进、时任盛世股权董事、总经理杨建军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盛世股权募集设立“广西百色柳银投资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时,在合伙协议第六条“收入分配和亏损分担”中约定4名合伙人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均为6.88%。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盛世股权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罚款;对梁葆进给予警告,并处以一万元罚款;对杨建军给予警告,并处以一万元罚款。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以及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七项和第九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八项行为的,按照《证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新闻
频道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全文)
  • 七部门联合发布《终端设备直连卫星服务管理
  • 1870万人次 全国铁路迎来“五一”节前出行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