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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财险滨州中心支公司被罚 委托无资格机构销售保险

中国经济网   2026-03-02 17:39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公布的滨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滨金罚决字〔2026〕14号-15号)显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滨州监管分局对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罚款12万元,对王冠杨(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滨州市博兴支公司经理)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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