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财险烟台违法遭罚 业务资料虚假涉及保费2833万

中国经济网   2021-01-04 20:03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4日讯 银保监会官网近日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烟银保监罚决字〔2020〕34号)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财险烟台中支”)存在业务资料虚假的违法行为。 

  2019年国寿财险烟台中支通过永保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以下简称永保代理山分),将自身业务人员直接开展的业务虚挂为永保代理山分的代理业务,造成业务数据虚假,涉及保费2833.15万元。 

  经调查询问,时任国寿财险烟台中支总经理刘树强承认自己审批同意上述违法行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其中,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现任国寿财险烟台中支总经理管瑞岩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管理责任,为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烟台银保监分局决定对国寿财险烟台中支责令改正,处罚款50万元。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烟台银保监分局决定对刘树强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管瑞岩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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