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黑龙江分公司2宗违法遭罚 业务宣传费不真实

中国经济网   2020-05-28 17:36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8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黑银保监罚决字〔2020〕18号)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寿”,601628.SH)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人寿黑龙江省分公司电话销售中心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黑龙江银保监局处罚。

  其中,中国人寿黑龙江省分公司存在两宗违法违规行为:一、业务宣传费不真实。张毅、逯振江、赵虹宇对此负直接责任。二、内部控制管理不规范。中国人寿黑龙江省分公司电话销售中心存在一宗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段千挥对此负直接责任。

  依据《保险法》一百六十一条、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黑龙江银保监局给予中国人寿黑龙江省分公司罚款合计13万元,给予张毅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给予逯振江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给予赵虹宇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给予中国人寿黑龙江省分公司电话销售中心罚款13万元,给予段千挥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2016年10月,证监会网站公布了《关于张臣等9人任职资格的批复》,中国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核准了逯振江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地市级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了段千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电话销售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相关新闻
频道推荐
  • 董事长称被开除员工涉嫌学历造假 被开除当
  • 章泽天登胡润财富榜:净资产600亿 清华与浙
  • 全球最大级集装箱船出海试航 最大载货量241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