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版
闽南网 > 财经 > 银行 > 银行新闻 > 正文

天津银行成都分行被罚380万元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中国经济网   2026-07-20 15:52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近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川银罚字〔2026〕29-33号)。公示表显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存在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刘某(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周某(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朱某超(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王某凡(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对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罚款379.84万元,并对刘某罚款12万元,对周某罚款11万元,对朱某超罚款3万元,对王某凡罚款2万元。

  以下为原文:

频道推荐
  • 中共中央批准:刘春雷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
  • 湖北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主任委
  • 蔡剑峰任无锡市副市长、代理市长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