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农商银行违法遭罚 未按规定进行股权质押管理

中国经济网   2021-03-02 16:39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发布莆田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莆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莆田农商银行”)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股权质押管理违法违规事实,中国银保监会莆田监管分局2021年2月23日决定对其罚款3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第三条、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公开信息显示,福建莆田农商银行第一大股东为其他股东,持股比例为27.37%;第二大股东为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67%;第三大股东为莆田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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