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普宁农商行4宗违法遭罚 占压财政资金

中国经济网   2020-11-11 16:14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1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网站昨日公布的揭阳中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揭银)罚字[2020]第1号)显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东普宁农商行”)存在一般存款账户超期备案、未备案,占压财政资金,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等4宗违法行为,违反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规定。

  11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揭阳市中心支行对该行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币共计40.5万元罚款;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处以人民币共计1.75万元罚款。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广东普宁农商行前身为普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于2007年4月25日,注册资本为13.0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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