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4家农商行违法遭罚 虚报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数据
中国经济网 2020-07-03 17:29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上饶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饶银保监罚决字〔2020〕11号-14号)显示,江西德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西德兴农商行”)、江西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西鄱阳农商行”)、江西婺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西婺源农商行”)、江西弋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西弋阳农商行”)均存在虚报涉农、小微企业贷款数据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五条,上饶监管分局决定对上述4家农商行各罚款人民币30万元。
天眼查显示,江西德兴农商行成立于2006年12月6日,注册资本3.14亿元。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上饶远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8.93%。
江西鄱阳农商行成立于1999年6月20日,注册资本2.90亿元。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鄱阳县泽浩建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4.97%。
江西婺源农商行成立于2002年4月9日,注册资本3.13亿元。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上饶县五府岗茶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3.64%。
江西弋阳农商行成立于1993年11月9日,注册资本2.35亿元。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浙江希泽服饰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