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两宗违法遭罚 未按规定处理异议

中国经济网   2020-03-23 18:04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3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郑银罚字〔2020〕9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存在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两宗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对其处以罚款10万元。

  陈豪强时任交通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副行长,对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对其处以罚款1万元。

  贾小孟时任交通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客户经理,对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对其处以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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