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泰农商行违法遭罚 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中国经济网   2019-12-06 18:01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6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泰银罚字〔2019〕第6、7号)显示,山东新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新泰农商行”)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依法对其处罚款20万元,并对1名直接责任人罚款1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山东新泰农商行成立于2016年5月20日,注册资本10.1亿人民币,孙法学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第一大股东为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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